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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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监督检查信息,部分注射剂类药品与所选用的药用玻璃存在相互作用,影响药品质量,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为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就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切实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注射剂产品与所用药用玻璃的相容性研究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凡不符合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药用玻璃包装,并重新开展规范的研究;依据研究结果选用合适的药用包装材料,并及时提出变更的补充申请。严防选用不恰当药用包装材料造成药品质量问题。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择能保证药品质量的包装材料。对生物制品、偏酸偏碱及对pH敏感的注射剂,应选择121℃颗粒法耐水性为1级及内表面耐水性为HC1级的药用玻璃或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对注射剂类药品包装材料由达不到上述耐水要求的药用玻璃变更为符合上述耐水要求药用玻璃的补充申请,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完成相关研究后报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对变更药用玻璃包装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完成药品与药用玻璃包装相容性实验验证后,报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供应商评估的要求,对药用玻璃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和回顾分析,与其签订质量协议,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定期考察药用玻璃与药品的相容性。发现药用玻璃生产发生原料、处方、工艺等变更时,应重新进行药品与药用玻璃的相容性验证。购入每批药用玻璃包装后,应按标准进行检验,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后方可批准使用。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相关药用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对药用包装材料的监管。要重点对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频次和力度,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指导,加大对药用玻璃和注射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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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沿海、长江干线各港口:
  近期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水路客运行业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三个通知(以下简称“三个通知”),对全国交通部门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目前非典型肺炎疫情依然较为严峻的情况,为巩固和扩大现有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确保近期特别是“五一”期间最大限度避免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疫情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落实卫生部等五部局《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通知》和交通部“三个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首的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各成员职责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逐级督促、检查“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机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全国交通系统形成统一协调、保障有力、信息通畅的疫情防治机制。
  二、全面检查落实卫生防疫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的企业,对客运站及客运车船坚持每天彻底打扫卫生,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其卫生状况、通风状况良好。“五一”节前全国交通系统要开展一次“防非典”卫生大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 “防非典”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客运站、客运车船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情况;客运站、客运船舶临时隔离间设置情况;慰问基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树立其防治疫情的信心。
  三、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值班电话要通知到本地区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客运站、客运企业、车船负责人,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为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今后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务必于每周一上午十点以前将上一周后半周、周四上午十点以前将本周前半周本地交通部门所做的防治工作报部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天工作时间:电话01065292722/3,传真01065292742;夜间、节假日:电话01065292421,传真01065292514)。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延报。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35号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35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第70号令),经年检合格,以下35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OO,KWAN,LEE&LO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李均雄(EddieLeeKwanHung)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2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西3办公楼509室
  邮编:100738
  电话:(010)85181928
  传真:(010)85181595
  网址:www.wkll.com
  E-mail:wkllbj@wkllbj.com
  2.刘汉铨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CHU&LAUSOLICITORS&NOTARIES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刘汉铨(LauHonChuen)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3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220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29937
  传真:(010)65229937
  3.陈韵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VIVIENCHAN&CO.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陈韵云(VivienChan)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4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508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27072、65227069
  传真:(010)65226967
  4.杜伟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K.TO&CO.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杜伟强(ToWaiKeung)
  原批准日期:1996年6月2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5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09D2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669681、65683003
  传真:(010)65669681
  网址:www.wktoco.com
  E-mail:mail@wktoco.com
  5.高露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ILKINSON&GRIST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冯倩愉(GraceFung)
  原批准日期:2000年6月8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8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10层5室
  邮编:100738
  电话:(010)85181521、85181522、85181523、85181524
  传真:(010)85181520
  网址:www.wilgrist.com
  E-mail:beijing@wilgrist.com
  6.孖士打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JOHNSONSTOKES&MASTER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董光显(RobertTerenceTungKwongShien)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2-00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2918-2924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2202
  传真:(010)65052225
  网址:www.jsm-law.com
  E-mail:jsmbeijing@jsm-law.com
  7.的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DEACONS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张永财(CheungWingChoi,Franki)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2-002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一办公楼8层11单元
  邮编:100738
  电话:(010)85182338
  传真:(010)85182339
  网址:www.deaconslaw.com
  E-mail:beijing@deaconslaw.com
  8.蒋尚义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ANTHONYCHIANG&PARTNERS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蒋尚义(Chiang,SheungYeeAnthony)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2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3203室
  邮编:100016
  电话:(010)84580335
  传真:(010)84580385
  网址:www.acp.com.hk
  E-mail:karenk@acp.com.hk
  9.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LIVASIRI&CO.BEIJINGOFFICE(HK)
  首席代表:范振成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东海中心1105A室
  电话:(010)65155922
  传真:(010)65155923
  二、上海代表处
  10.张叶司徒陈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VINCENTT.K.CHEUNG.YAP&CO.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李企伟(LeeKeeWaiFrank)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9号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南座)806室
  邮编:200021
  电话:(021)63906886
  传真:(021)63850323
  E-mail:vtkcpso@uninet.com.cn
  11.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PHILIPK.H.WONG,KENNEDYY.H.WONG&CO.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黄英豪(KennedyY.H.Wong)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0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904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890222、62898248
  传真:(021)62898248
  E-mail:info@pwkwco.com.cn
  12.梁廷锵文达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PATRICKLEONG&MANSOLICITORS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梁廷锵(PatrickT.C.Leong)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1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30号5楼B座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283
  传真:(021)64330283
  13.林文杉杨洪均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ALANLAM,YAM&PE.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林文杉(LamManBun,Alan)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2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669号东展商业大厦16楼C座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718257、62718258
  传真:(021)62718256
  E-mail:lampshanghai@shiuol.cn.net
  14.孖士打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JOHNSONSTOKES&MASTER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何观乐(HoKunLok)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3号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501-2504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62880688
  传真:(021)62880131、62880132
  网址:www.jsm.com.hk
  E-mail:jsm@jsmshanghai.com
  15.陈韵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VIVIENVHAN&CO.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李乔安(GeorgeRibeiro)
  原批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3第2-003号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106B室
  电话:(021)63879222
  传真:(021)63879111
  16.郭叶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KWOK&YIN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郭琳广(KwokLamKwong,Larry)
  原批准日期:2002年4月1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29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111号8003室
  电话:(021)58398377
  17.王培芬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ANGELAWANG&COSHANGHAIOFFICE(HK)
  首席代表:王培芬(WangPoeyFoon,Angela)
  原批准日期:2003年5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港字2003第1-0001号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038号梅龙镇广场37楼3708室
  电话:(021)62679773
  传真:(021)62723877
  18.范纪罗江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FAIRBAIRNCATLEYLOW&KONGSHANGHAI,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33号
  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110邮编:200021
  电话:(021)63353376
  传真:(021)63353370
  网址:www.fclrlaw.com.hk
  19.易周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CHARLTONS,SHANGHAI,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执业证许可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34号
  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5楼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351908
  传真:(021)63351909
  网址:www.charltonslaw.com
  三、广州代表处
  20.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GALLANTY.T.HO&CO.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徐奇鹏(TsuiKeiPang)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4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酒店花园大厦830室
  邮编:510064
  电话:(020)83338999-830
  传真:(020)83765692
  E-mail:gythogz@public.guangzhou.gd.cn
  21.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NG&SHUMSOLICITORS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吴少鹏(NgSiuPang)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5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1102室
  邮编:510080
  电话:(020)87678613
  传真:(020)87604340
  E-mail:ngshumgz@21cn.com
  22.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DAVIDY.Y.FUNG&CO.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何继昌(HoKaiCheng)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7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5B
  邮编:510095
  电话:(020)83311000
  传真:(020)83311135
  E-mail:dyyfgz@21cn.com
  23.香港的近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DEACONS,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徐耀生(ZeeYiuSangDavid)
  原批准日期:1992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8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二十一楼2108室
  邮编:510095
  电话:(020)87785678
  传真:(020)87770488
  E-mail:guangzhou@deaconslaw.com
  24.香港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STEPHENSONHARWOOD&LO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何米高(MichaelHenryHoddinott)
  代表:赵利民(JeremyGiovanniSargent)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9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广州好世界广场2809室
  邮编:510060
  电话:(020)83880590
  传真:(020)83863119
  E-mail:gloria@gzoshl.com.hk
  25.香港简松年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TONYKAN&CO.SOLICITORS&NOTARIES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许次钧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0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附楼15C
  邮编:510095
  电话:(020)83350833
  传真:(020)83311456
  E-mail:kantony@21cn.com
  26.香港劳洁仪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K.Y.LO&CO,SOLICITORS,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李文邦(LiManPong)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1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南塔704室
  邮编:510095
  电话:(020)87693246
  传真:(020)87757988
  E-mail:kylos704@163.com
  27.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STEVENSON,WONG&CO.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劳恒晃(LoHangFong)
  批准日期:1993年6月19日
  执业许可证号:港1-030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233号中信广场1704室
  邮编:510613
  电话:(020)87521228
  传真:(020)87521268
  E-mail:general@sw-prc.com
  28.香港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ROBERTSONSGUANGZHOUOFFICE(HK)
  首席代表:李伟民(MauriceLee)
  代表:黄启豪(StephenWong)
  批准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35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12E
  邮编:510620
  电话:(020)38795260
  传真:(020)38795468
  E-mail:kevin_wong@robertsonshk.com
  四、深圳代表处
  29.香港希仕廷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HASTING&CO.SHENZHENOFFICE(HK)
  首席代表:江润红(KongYuenHoong)
  原批准日期:1993年2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3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2105号中建大厦11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2175288
  传真:(0755)2175168
  30.香港简松年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TONYKAN&CO.SHENZHENOFFICE(HK)
  首席代表:简松年(TonyKan)
  批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执业许可证号:港2-005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7楼1713室
  邮编:518033
  电话:(0755)83292323
  传真:(0755)83292383
  E-mail:kantony@21cn.com
  五、天津代表处
  31.香港简家骢律师事务所天津代表处
  FREDKANTIANJINOFFICE(HK)
  首席代表:简家骢
  批准日期:1998年2月1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4号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09号
  邮编:300203
  电话:(022)23139761
  传真:(022)23139763
  网址(Email):www.fredkan.com
  六、福州代表处
  32.卓黄纪律师事务所福州代表处
  MICHAELCHEUK,WONG&KEEFUZHOU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0年6月8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5号
  首席代表:纪华士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15层F单元
  邮编:350001
  电话:(0591)7612393
  传真:(0591)7612181
  E-mail:mcwk@163.net
  七、成都代表处
  33.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成都代表处
  P.C.WOO&CO.CHENGDU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执业许可证号:港1_031
  首席代表:郑慕智
  地址:四川成都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7楼K座
  邮编:610017
  电话:(028)86528737
  传真:(028)86528095
  网址(E-mail):http://www.pcwoo.com
  八、西安代表处
  34.香港薛冯邝岑律师事务所西安代表处
  SIT,FUNG,KWONG&SHUM,XI‘AN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2年4月19日
  执业许可证号:港1-032
  首席代表:陈维良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大街30号中大国际大厦616室
  邮编:710002
  电话:(029)7203203
  传真:(029)7203033
  E-mail:sfks@sfks-xian.com
  九、宁波代表处
  35.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事务所宁波代表处
  FORD,KWAN&COMPANYSOLICITORS&NOTAR-
  IESNINGBOOFFICE(HK)
  原批准日期:2003年11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2003第1-0002号
  首席代表:何绮莲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1号中信宁波国际大酒店818号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376099
  传真:(0574)87727257
  网址:www.fordkwan.com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