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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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2002〕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目标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奖惩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2〕1号)、《关于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负责审定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督查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决定奖惩。在市政府办公厅组建市政府政务督办和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目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成立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市计委、市外贸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年度目标复核、初评工作。
二、考核内容
1、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考核内容:一是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共性工作任务,主要是承办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政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情况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等。
2、区县政府考核内容:一是市政府确定的定量和定性目标任务;二是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等需要各区县政府办理的事项,政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一)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考核办法
1、自查。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评分,于2003年1月20日前向市目标办提交2002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自查报告(一式20份)。
2、复核。由市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对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分别进行复核、评分。
(1)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提供市政府领导对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工作评议情况。
(2)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办理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情况。
(3)市监察局负责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政风建设工作情况。
(4)市文明办负责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5)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6)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提供市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
3、全面考核及结果审定
对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实行百分制考核,以各单位自查报告、复核情况为基础,结合市政府领导评议、办理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政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得分情况,确定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次。
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满分为70分。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为10分,由市长、副市长分别对各单位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办理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满分为4分;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及市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满分为4分;政风建设工作满分为4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满分为4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满分为4分。凡没有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行政审批等工作任务的目标管理单位,均得承办单位的平均分。
市目标办负责将年度考核结果排序后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次。考核得分排序居前8名且未列入“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排序居后3名的单位为“一般”;其他为“良好”。
(二)区县政府的考核办法
1、自查。各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自查,于2003年1月20日前向市目标办提交2002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自查报告(一式20份)。
2、复核。为保证考核数据的公正性、权威性,市直有关部门于2003年1月20日前向市目标办提供下列情况:
(1)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各区县政府量化指标数据的复核情况,同时提供对各区县2002年度经济运行评价考核测算结果(各区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应于2003年1月18日前向市统计局提供有关数据)。
(2)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提供市政府领导对各区县工作评议的情况、各区县办理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情况;负责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工作机构提供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情况。
(3)市监察局负责提供各区县政风建设工作情况。
(4)市文明办负责提供各区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5)市计委负责提供各区县引进内资资金到位情况;市外贸局负责提供各区县引进外资资金到位情况。
(6)市综治办负责提供需实行“一票否决”的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情况。
(7)市经贸委负责提供需实行“一票否决”的特大事故情况。
(8)市计生委负责提供计划生育方面需实行“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
(9)市农委负责提供减轻农民负担方面需实行“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
(10)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提供各区县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
3、全面考核及结果审定
以各区县政府提交的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市有关部门复核情况和经济运行评价考核测算结果为基础,结合市政府领导评议、办理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政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情况,用写实的办法确定各区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位次。凡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50%的区县,考核位次上升一位。
市目标办负责将年度考核结果排序后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审定。考核得分排序居前3名,且未列入“一票否决”的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排序居末位且有某项工作列入“一票否决”的为“一般”;其他为“良好”。
四、奖惩办法
1、对年度考核位居前8名的市直单位和位居前3名的区县政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2、对年度考核居后3名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居末位的县(区)政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和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除外。
3、对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并在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事件、安全生产发生特大事故、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的目标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对政风建设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取消评选资格并以市政府名义予以通报批评。
5、对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6、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02年全市目标责任单位
2、中央、省属驻屯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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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2?

  《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10月23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公民体质,适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和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全民健身活动,是指政府倡导全体公民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第三条 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公民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益受法律保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全民健身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大众传媒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普及科学、文明、健康的全民健身知识。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每年六月十日为本省全民健身日。

  第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推广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条 学校必须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并将体育与健康课程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广播操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学校应当实施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的体质监测。

  第十一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制订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在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公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三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用于全民健身活动的体育设施(以下简称全民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布局建议,由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规划时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和城市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农村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应当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新建的非营利性全民健身设施,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

  建设单位新建、扩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规定,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单位新建、扩建住宅区,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未达到规定指标的,规划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有关单位和住户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十五条 街道和乡镇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新建、扩建住宅区,按照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单位在建设的同时,必须明确维护资金的来源渠道及管理单位。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向全民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捐赠的资金或者设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受赠单位或者使用人应当负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全民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并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全年向社会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全民健身项目。

  不需要增加投入和专门服务的公益性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收费的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实行优惠。

  第十八条 综合性公园应当对公民的晨练活动免费开放。

  第十九条 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安全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服务经营实体。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全民健身设施。临时占用全民健身设施的,必须经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归还并保证全民健身设施完好。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经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按照就近、方便使用的原则,先行择地新建偿还。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的面积、标准不得低于原设施。

  第二十二条 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全民健身设施和环境绿化,不得影响其他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严禁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渲染封建迷信、色情和暴力。严禁利用全民健身活动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在全民健身活动中从事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的人员,必须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体质测定标准,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公布公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住宅区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侵占、破坏全民健身设施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论现代企业制度下中国优秀企业文化建设

阚 佳

【内容提要】 文章指出: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是一项程序复杂、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有一批具有很强策划能力的设计者,而且还要求有社会制度的保证、文化制度的影响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普遍认同,这些必要前提条件的存在,昭示了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所面临的多种困难性和艰巨性。文章针对如何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提出了设想和措施。
关 键 词 企业文化 企业精神 建设 创新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先进生产力理论问世以来,成为许多企业走向成功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法宝,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尤为如此,尤显重要。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是一项程序复杂、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有一批具有很强策划能力的设计者,而且还要求有社会制度的保证、文化制度的影响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普遍认同,这些必要前提条件的存在,昭示了建设优秀企业文化所面临的多种困难性和艰巨性。因此,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尤其要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从而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进入WTO的浪潮中,企业都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一、建设企业文化,走出思想误区,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
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企业和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逐步生成和发育起来的观念形态,是企业生存、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现象。它包括价值观、行为取向、道德规范、心理状态、厂风厂貌、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精神、企业目标等诸多方面,是企业的群体精神、文化素质、文化行为、人际关系等文化现象的综合反映。要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就要走出思想误区,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
(一)简单认为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在目的上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内容上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因而人们普遍认为,所谓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而取的一个新名词,其实质都是一样的,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完全等同,没有必要另劈蹊径,标新立异。
(二)肤浅诠释企业文化就是规章制度。不少管理者认为,只要把规章制度制订出来,汇编成册,下发班组,每月或每季乃至每年按此考核,兑现奖惩,企业文化建设就大功告成。因此,在许多企业里,不惜人力财力,或千里迢迢到外面收资回到家里稍加改动或一字不动就成了自己的东西,或组织一帮人闭门造车、苦思冥想,撰写成文然后拉到环境幽雅的去处一番会审,隆重推出,如此这般就是企业文化建设。
(三)普遍觉得企业文化就是文体活动。这种观点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根源在于我们许多企业管理者在他们的讲话中或所谓的经验介绍材料里谈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时就列举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内容,而在实际工作中又把举办几场球赛或放几场电影、搞几次文艺演出,组织什么运动队、宣传队等一律称为企业文化建设,于是,上行下效,以讹传讹,导致许多员工觉得企业文化就是文体活动。
(四)片面理解企业文化就是标语口号。许多企业从厂部到班组,从办公楼到工作现场,到处都悬挂或张贴诸如“团结”、“拼搏”、“进取”、“奉献”之类的标语口号,这些口号看起来颜色鲜艳、赏心悦目,念起来朗朗上口、铿锵有力,因而大家都认为,这就是企业文化。
(五)机械模仿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标志。许多企业认为,建设企业文化,就是要设计一个漂亮的厂徽,穿上一套整齐的厂服,悬挂一面鲜艳的厂旗,唱响一支雄壮的厂歌,仅此而已。
不可否认,上述几种观点都有其正确的一面,或者说是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企业文化的载体,而实际上都走进了认识的误区,对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作了片面的理解。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是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基本途径。要认识到企业文化是一种深层次、深理性、深内涵的企业精神、企业理念、企业本质的结晶。因此,我们必须消除认识上的偏差,走出误区,既要看到企业文化丰富多彩的表面现象,更要善于体味、思考、提炼深藏于企业内的本质和精华,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
二、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内外结合,上下联动,集思广益,既要策划指导,更要发挥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速度以及外因作用效果大小;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它影响事物发展的方向、速度和具体过程。事物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数信誉高、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发展实践证明,运用内因和外因原理指导企业的各项工作,是取得企业成功的关键。因此,我们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过程中,必须坚持内外结合的原则,既要聘请专家学者策划指导,又要依靠企业高层领导精明睿智、运筹帷幄的指挥,更要发挥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只有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事半功倍,收效明显。
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精神家园,在这个家园里,企业管理者所要做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创造和管理企业文化,最重要的才能就是影响企业文化的能力和创造企业文化的能力,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要使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获取剩余价值。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创造了优秀的企业文化,而优秀的企业文化更需要有企业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自觉贯彻,否则,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就无从谈起。这是因为,企业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他们之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的素材,特别是他们中间的先进模范人物在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集中地反映了工人阶级的阶级特征,是先进的企业价值观,而这些先进的思想和主体意识,正是提炼总结优秀企业文化的源泉。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发挥全体员工的创造力,使企业的目标、信念深深扎根于每个员工的心中,形成共识,变成他们的共同信仰,这样就会使他们产生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工作职责和企业的整体利益联结在一起,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如此坚持下去,优秀的企业文化必将脱颖而出。
三、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富有特色、个性鲜明,切忌相互模仿、千篇一律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文化具有自我封闭性和个性特点,企业应表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个性文化色彩。有个性才有吸引力,有个性才有生命力。许多深谙其中道理的企业管理者在长期经营管理实践中都十分注重建设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优秀的企业文化,而这些独特的优秀企业文化不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进步,也给其他企业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成功经验。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着方法和手段上的雷同化、一般化、照抄照搬、相互模仿、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全面有余、毫无个性特点的严重问题,使企业文化建设无法得以升华。而导致这种局面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更不懂得用这一原理去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实践。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各方面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二者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这一哲学原理对于我们建设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优秀企业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企业文化是在某一文化背景下,将企业自身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经营策略、企业内外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因此,企业文化的形式可以是标准化的,但其侧重点各不相同,其价值内涵也各不相同,而且企业文化的类型和强度也都不同,正因如此才构成了企业文化的个性化特色。那么,我们分析和处理任何问题时,从思想方法到工作方法,都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切忌千篇一律,一概而论。
四、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突出重点,精心塑造企业精神
企业文化理论博大精深,企业文化内容丰富多彩,从企业哲学、企业道德、企业民主、企业教育到企业行为、企业制度、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等,都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的实践中,哪一方面都很重要,不可偏废。笔者认为,在企业文化的诸要素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建设好优秀的企业文化,塑造优秀的企业精神。认真研读企业文化理论,我们不难看出,企业文化理论中最深奥、最具魅力的内容,无疑是企业精神,而企业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集中表现,是企业的精神支柱和精神推动力,是一种自觉养成的特殊意志和信念,是企业家在建立和驾驭企业过程的理想模式、价值观和基本信念。简言之,就是企业家经营企业的指导思想。因此,企业精神就是我们每个企业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工作中,应该着力抓住的主要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纲举目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家的任务是创新。勇于创新是企业精神的首要内容。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企业来说,观念创新是先导,战略创新是方向,技术创新是手段,管理创新是基础,市场创新是目的,组织创新是保证,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敢于冒险的进取精神是企业家特有的素质。在科学抉择的基础上,为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不受眼前利益的束缚。面对风险的挑战,敢于实践、敢于竞争,即使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甚至出现失败也决不气馁,勇于奋进。
(三)永不满足的追求精神。企业家的追求,是一种向上、向前。面向未来、不满足现状、永不停歇、向更高目标挺进的过程。这种不断向新目标追求的精神,是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四)敢于胜利的英雄主义精神。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具有克服困难,敢于战胜对手,敢于创第一流企业,敢为天下先的精神。
(五)当机立断的决策精神。在当今世界上,即使是优秀的企业家,其发展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许多机遇也是稍纵即逝的。每遇到关系企业命运和前途的关键时刻,都需要企业家当机立断作出出色的决策。
因此,我认为, 培育和塑造优秀的企业精神同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在具体实践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精心提炼,严肃确立。一个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每个时期所处的内外环境不同以及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不同,都会影响企业的价值取向,因而每个时期的企业价值观就可能不同,这样,企业就很难有一个一以贯之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这就要求我们在塑造企业精神的时候,首先要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不同的价值观念进行分析整合、精心提炼出最适应本企业发展、最有价值的精神,而不是简单地模仿别人提出“团结、进取、求实、拼搏”这样没有任何本企业鲜明特征的所谓的“企业精神”,而一旦提炼出了新的企业精神,就要经过厂员工代表大会这个最高权力机关予以严肃确立,使全体员工对新的企业精神有一种自豪感,从而自觉地以实际行动实践企业精神。
二是大力宣传,深入人心。企业精神确立后,要想真正被员工所接受,就必须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各种宣传途径、各种宣传方式进行灌输教育,把企业精神所提倡的观念、意识和原则,把体现企业精神的先进思想灌输到员工的大脑中去,使之深入人心,从而使员工在企业活动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三是身体力行,发扬光大。企业精神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需要企业从上到下,从管理者到员工身体力行的规范。因此,我们的企业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绝知此事须躬行”,率先垂范,自觉实践企业精神,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员工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而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此,企业精神就会变成毫无价值的一句空话,而我们的员工,作为企业的主人翁,也要时时、处处、事事体现企业精神的要求,真正把企业精神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只有上下联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的企业精神才能发扬光大,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总之,作为企业文化核心的企业精神的培育和塑造,是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结合的产物,从提炼确立,到成为企业的精神支柱和全体员工的力量源泉,需要不断地培育和塑造,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企业精神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促进作用。
五、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更加汹涌澎湃,而作为当代世界经济主要特征的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企业之间的兼并进一步加剧,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谋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实现企业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思想也必须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情况,而不应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继续弹奏“前朝曲”,拒唱“新翻杨柳枝”。实践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成功的企业文化都是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当一种企业文化形成时,它反映了企业成员的动机和价值取向,但这种文化是以开始的条件为基础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这种文化就可能与形势的需要不相适应,这时,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就要及时地予以发展和完善,扬弃旧的企业文化,创造新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企业文化建设在我国方兴未艾,新的企业文化构建模式层出不穷,优秀的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所发挥的巨大推动力正为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所认同,由此又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地向纵深发展。我们要面向未来、与时俱进,建设学习型的企业文化、协作参与型的企业文化和高度重视企业形象的设计,这是我们在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中应该特别把握的三个方面,但这还不够,必须努力开拓,不断创新,锐意进取,才能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优秀的企业文化,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理论科学体系必将很快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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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江泽民2002年1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2、佚名著《建设优秀企业文化的哲学思考》;
3、王琪延主编2001年9月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的《大众常用经济词典》;
4、肖明主编1991年3月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哲学》教材。